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

稚齡童軍 - 技能章合格標準

 
稚齡童軍技能章合格標準
(本網頁內容取自總會出版之「中國童子軍進程合格標準」一書)


在團集會中安排有關技能章的資料展示與說明,誘導兒童學習知能,並在日常生活言行舉止以及團體活動中觀察其表現,當其技能達到進程的標準,適時頒給技能章以資肯定其成就。項目分為:


一、服務類:
 (一)種植:
   1.能使用棉花種植豆類至發芽,並觀察、記錄。
   2.會用花台上利用瓶、罐,種植花本。
   3.會整理學校或家庭花圃。
 (二)生活:
   1.能早睡、早起。
   2.不挑食、不偏食。
   3.能隨時注意保持服裝儀容整潔。
 (三)保健:
   1.能說出自己身體主要部位的名稱及功能.
   2.會維護自己牙齒和視力的健康。
 (四)環保:
   1.會做到垃圾分類,以及資源回收。
   2.能整理住家環境。
 (五)交通:
   1.認識紅綠燈,會過馬路,並注意安全。
   2.注意乘車安全與禮貌。


二、運動類:
 (一)球類:
   1.會拍球:能在原地拍球20下。
   2.傳球:能與同伴互相連續傳球20下。(傳球中不得有失誤掉落地上之情節)
   3.踢球:能對準相距三公尺之前方,連續三次踢中直徑一公尺之目標。
 (二)騎車:會騎乘三輪車、扭扭車或滑板車、腳踏車等,均能連續騎乘100公尺以上。
 (三)體能:
   1.能在20秒以內,跑完60公尺。
   2.立定跳遠:一次能跳過50公分以上。
   3.能連續前翻、側滾各三次。
 (四)民俗:跳繩5下、踩奶粉罐3公尺及踢毽子10下。
 (五)律動:會做健康操(適用於小學)。 


三、技巧類:
 (一)益智:完成20片以上的拼圖、積木、玩棋藝一種。
 (二)表演:
   1.能隨音樂的節奏做動作。
   2.能模仿兩種以上動物的聲音或動作。
 (三)歌唱:能唱三首兒歌及兩首童軍歌曲。
 (四)語文:能說故事一則及唸童謠。
 (五)美勞:完成繪畫一張、勞作一件及摺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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