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第30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高雄縣童軍會98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中小學校課外活動與童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二)透過童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中國童子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高雄縣童軍會
(三)協辦單位:高雄縣鳥松鄉大華國民小學
四、舉辦日期:98年5月17日(日)及5月23日(六)至5月24日(日),合計三天;分兩階段實施。
五、辦理地點:高雄縣鳥松鄉大華國民小學(聯絡電話:07-3701359,傳真:07-3703970,校址:83349高雄縣鳥松鄉大華村大華路200號)
六、參加對象: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名額4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七、參加費用:參加人員參加費用新台幣160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證書費等);請各薦送單位酌予補助。
八、報名方式:請於98年4月30日前,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單位推薦人簽章後,連同參加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縣童軍會),掛號郵寄「830鳳山郵局9-5號信箱(沈鎮南收)」。
九、活動時間:
(一)報到時間:98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10分至8時30分。
(二)第一天08:30-20:50,第二天08:20-20:50,第三天08:20-14:00。
(三)不住宿,參加人員需各自返家;供應午餐、晚餐及茶水。
十、組織及分工:
(一)主持人(團長)遴聘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助理訓練員(三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組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十一、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課程實施。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
(三)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及教師研習時數24小時;訓練期間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保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書。
十二、本計畫經呈 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高雄縣第30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參加需知
一、訓練日期:98年5月17日(日)及5月23日(六)至5月24日(日),合計三天;分兩階段實施。
二、訓練地點:高雄縣鳥松鄉大華國民小學(聯絡電話:07-3701359,傳真:07-3703970,校址:83349高雄縣鳥松鄉大華村大華路200號)。
三、服 裝:新款童軍制服
(一)服務員:卡其上衣(除世界章、國旗章、會籍章及縣市章外不戴任何配件),墨綠短褲(墨綠色長襪,綠色襪穗)或墨綠色長褲,女服務員亦可著墨綠褲裙。
(二)羅浮:請著羅浮童軍標準制服(除世界章、國旗章、會籍章及縣市章外不戴任何配件),墨綠色長襪,紅色襪穗。
四、攜帶物品:
□ 個人背包 | □ 雨具(請務必攜帶) |
□ 健保卡 | □ 防蚊液 |
□ 手帕、衛生紙 | □ 水壺或環保杯 |
□ 睡袋、睡墊(第二階段需住宿) | □ 原子筆 |
□ 個人藥品(營本部不提供任何內服藥品) | □ 個人餐具(碗、盤、筷子、叉子、西式湯匙) |
□ 活動用皮鞋或運動鞋(勿著高跟鞋) | □ 其他個人必需品 |
五、活動時間:
(一)報到時間:98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10分至8時30分。
(二)第一天08:30-20:50,第二天08:20-20:50,第三天08:20-14:00。
(三)不住宿,參加人員需各自返家;供應午餐、晚餐及茶水。
七、附註:
(一)請務必攜帶保暖衣物。
(二)上課期間禁用收音機、照相機、行動電話、食品;與童軍無關之書刊,請勿攜帶。
(三)受訓期間除有必要不得中途離營。
(四)制服問題請與林志穗伙伴聯繫。電話:0937-843423。
(五)大華國小位置及交通導引請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dhp.ks.edu.tw/。
PO文者-->童子軍團 - 服務員 GI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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