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中國童子軍總會」正式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配合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童子軍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之因應措施]


2009/6/7第22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過決議案將「中國童子軍」修正為「中華民國童軍」,及修正童軍總會章程中有所有相關名詞「中國童子軍」為「中華民國童軍」。

根據上述決議案,委員會相關規章中有中國童子軍一詞者將於下一次羅浮暨青年委員會議中一併進行修正討論。而目前委員會網站上98年6月7日前發布之辦法及文件將不予修正,沿用之整體文宣、規章等將於一個月內修正,請各委員在未來訂定各種辦法及使用抬頭時,請改使用「中華民國童軍」,請不要沿用「中國童子軍」,而本網站原名為「中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即日起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

其他更名相關事項如有關修正名稱事項及服裝(軍籍章)、徽章等相關措施由童軍總會負責公告。
請各委員配合辦理,本公告除在此公告外並透過電子報通知,並以通知至各委員電子信箱。
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配合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修改童軍諾言之因應措施]


2009/6/7第22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過決議案修改童軍諾言。

根據上述決議案,委員會相關規章中有諾言部分者,將於下一次羅浮暨青年委員會議中一併進行修正討論。而目前委員會網站上98年6月7日前發布之資料將不予修正,而諾言修改之公告與發佈之權限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之權責,請各位委員注意總會之公告。


以上事項請各委員配合辦理,本公告除在此公告外並透過電子報通知,並以通知至各委員電子信箱。
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修改之原版本為


我願意參加中國童子軍,遵守童子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修改後版本為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