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童子軍 98年10月份 團集會通知

高雄市快樂童軍團
童子軍
98年10月份團集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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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追踨、方位
時        間:98年10月18日(日) 下午2點∼4點半
活動地點 : 高雄市民族國小
服        裝:標準制服、布鞋 
攜        帶:飲用水、童軍手冊、童軍繩、歌本、紙、筆 、童軍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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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1.本次團集會將收取下列費用


   (1)98/09~99/08年度活動費 $1200元/人


   (2)入團費 $500元/人 (新入團者才要交,費用包含入團宣誓之領巾、領圏、團徽布章、考驗手冊等費用,不含個人服裝費及相關配件、團T恤、團次章等費用。)


    (3)98年12月19~20日(六~日)舉辦之98年度團露營活動費 $600元/人


       團露營活動相關資訊請參考: 98年度團露營活動資訊 公告專區


2.請參加[10/31~11/1全國社區大會]之團員伴伙及家長,預留時間於團集會結束後集合討論有關出發解散交通問題、行前準備工作...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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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對於本次通知相關內容有疑問者,請與服務員連絡,謝謝!
2.請各位伙伴 把握集會前後時間,找服務員盡早將[初級童軍]各項晉級標準考驗完成!!
3.本團各項活動資訊,請至快樂團部落格了解.
4.凡無法參加活動之伙伴,需於活動一日前,先以電話方式報備請假,
  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以缺席論!





PO文者--->童軍團 服務員GIGI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稚齡童軍團98年10月份團集會通知單

 



稚齡快樂童軍團9810月份團集會通知單


  


主題:大地遊戲~尋寶樂


  


時間:981018 下午2點~4


  


地點:民族國小


  


服裝:稚齡童軍背心及運動鞋或休閒鞋


  


攜帶物品:稚齡童軍手冊、飲用水、藍色歌本


                    手帕.衛生紙.


                    有領巾者-記得佩帶領巾.


                    無領巾者-請帶大手帕,可作為蒙眼布。


 

(此次團集會舜榮團長請假)


若對集會活動有疑問或建議,請與服務員連絡,謝謝!


服務員: 朱嘉凰   



服務員: 施秀貞 



 



注意事項:


 此次團集會要收取


        1.98/09~99/08年度活動費<<一個家庭$1200.    


             (家有幼童者<<繳費處在幼童軍).


        2. 新入團者<<入團費<<每人500元


         (請將年度活動費入團費交給各團總務)

        3. 十二月份團集會為<<一天一夜的團露營&23週年團慶<<費用為每人$600(請交給德泰夥伴).


 




 



  

  

「中國童子軍總會」正式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配合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中國童子軍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之因應措施]


2009/6/7第22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過決議案將「中國童子軍」修正為「中華民國童軍」,及修正童軍總會章程中有所有相關名詞「中國童子軍」為「中華民國童軍」。

根據上述決議案,委員會相關規章中有中國童子軍一詞者將於下一次羅浮暨青年委員會議中一併進行修正討論。而目前委員會網站上98年6月7日前發布之辦法及文件將不予修正,沿用之整體文宣、規章等將於一個月內修正,請各委員在未來訂定各種辦法及使用抬頭時,請改使用「中華民國童軍」,請不要沿用「中國童子軍」,而本網站原名為「中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即日起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

其他更名相關事項如有關修正名稱事項及服裝(軍籍章)、徽章等相關措施由童軍總會負責公告。
請各委員配合辦理,本公告除在此公告外並透過電子報通知,並以通知至各委員電子信箱。
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配合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修改童軍諾言之因應措施]


2009/6/7第22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過決議案修改童軍諾言。

根據上述決議案,委員會相關規章中有諾言部分者,將於下一次羅浮暨青年委員會議中一併進行修正討論。而目前委員會網站上98年6月7日前發布之資料將不予修正,而諾言修改之公告與發佈之權限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之權責,請各位委員注意總會之公告。


以上事項請各委員配合辦理,本公告除在此公告外並透過電子報通知,並以通知至各委員電子信箱。
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修改之原版本為


我願意參加中國童子軍,遵守童子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修改後版本為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網站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圖案(LOGO)及主題辭設計比賽辦法

 


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圖案(LOGO)及主題辭設計比賽辦法

一、中華民國童軍創始於民國元年至100年,欣逢創始100年,本會將自民國99年起至民國101年,舉辦系列慶祝活動,活動主軸在說明過去、現在、未來中華民國童軍培育健全國民、公民所做之努力與目標,除宣揚100年成果外,更重要是未來100年之薪火相傳。 


二、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希望藉由慶祝圖案及主題辭徵選活動,作為慶祝活動起端,同時作為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各項慶祝活動的代表圖案及主題辭  


三、慶祝圖案主要在顯現童軍運動之精神,並突顯中華民國童軍發展100年之史實及成就;主題辭則以簡潔、有力之辭句闡明中華民國童軍100年發展之意義,並突顯童軍運動之精神內涵。  


四、下載區: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98年10月第一次服務員會議記錄


















































高雄市快樂童軍團9810月第一次服務員會議記錄



日期



98年10月07日(星期三)


19:00至21:00



地點



民族國小圖書室



主持人



   林志穗  伙伴



記錄



陳玉姬  伙伴



參加人員



總團:林志穗、何家傑


稚齡:莊舜榮、施秀貞


幼童:蔡淑媚、郭德泰、陳建州、蔡明穎、鄧紹蘅


童軍:陳金煙、陳玉姬、陳家弘


家長:李自強、枋俊達



會議目的



每月固定服務員會議,總團及分團事務報告、討論



會議程序



一、各團工作、財務報告


二、議題討論


(一)年底跨年晚會暨團慶活動之籌劃


(二)年度童軍三項登記及繳費事宜


(三)全國社區童軍大會報名及各項行前準備事宜


(四)績優團呈報作業事宜


(五)99年度團行事曆規劃


(六)98年9月~99年8月年度活動費收取之事項說明及各團經費分配討論


(七)98年10月份團集會各團須公布之事項說明


三、臨時動議



會議內容



一、總團及各分團本月份工作項目及財務報告(略)


二、議題討論


(一)年底跨年晚會暨團慶活動之籌劃


n       討論重點


-   年度團慶活動因風災延後辦理,團慶活動如何規劃辦理?是否與跨年合併辦理?或另行擇日舉行?


n        討論記要(結果)


-   團慶為本團重大活動,所有團員應全數參加,原規劃於9月27日(星期日)假楠梓台糖花卉廣場舉辦,惟因8月份風災影響,依本團98年08月14日服務員會議結果,團慶活動延期至12月31日與跨年晚會合併舉行。


-   因99年元旦為三天假期,團內伙伴及家庭可能利用此一假期規劃家庭聚會或旅行行程,本團若於12月31日晚上舉辦跨年及團慶活動,勢必造成許多伙伴無法參加,為避免造成團內伙伴之困擾,本年度跨年活動予以取消。


-   本團原規劃於8月份舉辦之總團露營活動亦8月份風災影響而停辦,考量下半年度未舉辦總團大型活動,故預於12月份第3週週日下午之團集會,改為兩天一夜(98年12月19日至20日)之總團露營及團慶活動。


-   活動方式採露營方式,地點為高雄縣大寮鄉忠義國小,活動內容為原8月規劃之總團露營活動內容(含技能考驗),惟晚會時間改為23週年團慶活動。


-   活動費用為新台幣600元整,由各團自行於團集會時收齊。


-   工作人員:


-      活動組(活動總負責人):郭德泰伙伴


-      行政組:施秀貞伙伴


-      事務組:蔡明穎伙伴


-   10月份團集會(10/18)時,即開始接受活動報名收費等事宜,行政組應盡速完成報名簡章…等報名準備事宜,以方便各團納入團集會行前通知項目。


 


(二)年度童軍三項登記及繳費事宜


n       討論重點


-   本次登記作業由誰負責?總團何時結束登記繳費?


-   各員費用如何繳交?


-           總團依各團登記之人數收取全額費用,各團如何收費(如活動費中支出或個人繳交登記費用)請各團自行決定。


-           團務委員費用如何收取?


-   年度若無登記之伙伴,則無法呈報年度優秀童軍。


n        討論記要(結果)


-   三項登記作業由何家傑伙伴負責統整。


-   11月團集會(11/15)時做全團個人資料校正,以利後續登記作業。


-   三項登記費用由各團收取之年度活動費中支出。


-   各團應就三項登記事宜於12月份向總團繳交登記資料及登記費用。


-   團務委員登記費用之收取方式,於10月18日團集會結束後,團務委員會議決議。


  


 (三)全國社區童軍大會報名及各項行前準備事宜


n       討論重點


-   正式報名人數。


-   是否有行前準備工作?團體攜帶物品?個人攜帶物品?團展示物品?


-   集合(解散)時間與地點?如何前往活動地點?團體共同支出項目及費用?參加人員所繳費用(活動費600元、行政費400元)是否足夠?


-   誰負責本次活動?帶隊伙伴?主要負責人是否由總團支付參加費用?活動結束後的資料整理?


n        討論記要(結果)


-   迄今報名人數為21員(服務員4員,童子軍8員,幼童軍5員,稚齡童軍1員,家長3員)。


-   由團長莊舜榮伙伴帶隊。


-   交通事項、行前準備工作、團體攜帶物品、個人攜帶物品、團展示物品、集合(解散)時間與地點、如何前往活動地點、團體共同支出項目及費用、參加人員所繳費用(活動費600元、行政費400元)是否足夠…等由莊舜榮團長負責統籌規劃,由陳金煙團長郭德泰伙伴協助安排。


-   協助活動之服務員(3員)由總團支付其參加費用。


-   活動結束後的資料整理,由莊舜榮團長另行指派服務員伙伴完成並繳交總團留存。


 


(四)績優團呈報作業事宜


n       討論重點


n        討論記要(結果)


-   呈報作業資料由陳金煙團長負責統整。


-   績優團呈報各團所需準備之資料,應於12月份服務員會議(12/2)繳交。


 


(五)99年度團行事曆規劃


n       討論重點


-   討論明年度團活動目標及方向。


-   明年度預劃大型之活動(如跨年活動、春酒聚餐、春季活動、暑期活動、團慶…等)。


-   預於10月份團集會開始前(結束後)提供總團進行研討,11月第一次服務員會議確認。


n        討論記要(結果)


-   明年度總團重大活動之規劃,於10月18日團務委員會中研擬及決議。


-   各團之行事曆應於11月份第一次服務員會議確認,經綜整呈報總團及團務委員會後,於12月份團集會時公告實施。


 


(六)98年9月~99年8月年度活動費收取之事項說明及各團經費分配討論


n       討論重點


-   預於10月份團集會收取年度活動費。


-   稚齡及幼團是否維持以家庭為單位收取年度活動費?


-   稚齡及幼團是否比照童軍團,將年度活動費收入部份上繳總團,部分保留經費自行運用?(若要保留是要依比例或定額?)


n        討論記要(結果)


-   於10月份團集會收取年度活動費(10月份團集會通知須註明)。


-   稚齡及幼童軍團維持以家庭為單位收取年度活動費,家庭活動費用繳交至稚齡團或幼童軍團,請稚齡團與幼童軍團協調確認後告知伙伴家長。


-   本年度稚齡團及幼童團比照童軍團,將年度活動費收入之1/2上繳總團,1/2經費保留自行運用(若一個家庭同時有稚齡及幼童團員則各依比例分配)。


 


(七)98年10月份團集會各團須公布之事項說明


n       討論重點


-   依本次會議結論,須納入10月份團集會行前通知項目。


n        討論記要(結果)


-   儘速完成會議紀錄並傳送至團長及服務員,俾利完成團集會行前通知作業


三、臨時動議


預於10月18日下午召開團務委員會議,請各團先行通知各團舉派之團務委員準時出席。



會議結論



詳如會議討論記要。


 



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