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快樂童軍團
97年10月第一次服務員會議記錄
日期:97年 10月8日(星期三) 19:00至 21:30
地點:主任委員彭麗燕住所
主持人:林志穗伙伴 記錄:陳玉姬伙伴
參加人員:
出席人員:陳金煙、葉芬英、蔡淑媚、陳建州、蔡明穎、鄧紹蘅、
郭德泰、陳玉姬、何家傑、黃敏淑、林志穗、蔡亮國。
列席人員:葉芬英、蔡淑媚、陳建州、蔡明穎、鄧紹蘅、郭德泰、
陳玉姬、何家傑、黃敏淑、林志穗、蔡亮國。
未出席人員及原因:陳金煙 (公事,請假)
會議目的:每月固定服務員會議,總團及分團事務報告
會議程序:
一、各團 97年 10月份團集會設計研討。
二、各團現況報告。
三、團慶工作檢討。
會議內容:
一、各團工作報告
(一)總團:1.入團須知、97年度入團費、活動費繳費、97年
10月至98年1月行事曆等,通知寄發事宜,由何家
傑伙伴負責相關資料彙整,並 e-mail給主任委員
、總團長及各團團長協助審查,完成審查作業後
由各團處理資料寄發事宜(掛號郵寄),入團須知
資料PO上網站。
2.服務員會議每月舉辦2次,第1次於每月第一週星期
三下午7:00時於主任委員彭麗燕住所,
第2次於每月團集會當日舉辦(中午12:00 於團集會
活動地點),參與人員為各團團長及副團長,各團
團長自行決定各團當次應與會之服務員及家長
(自行發通知)。
3.再次強調自97年10月開始,稚齡童軍及幼童軍於團
集會時,團員家長必須簽到並全程參與,團員家長
出席規定同入團須知項次十出席規範之內容規定。
4.團慶費用目前收支總計負1萬5仟餘元,本項費用由
總團代為支應,相關收支明細統計後另行公布。
(二)童子軍團:11月8日9日於彰化縣體育場舉辦之全國社區大會
活動,租借車輛費用為統聯7000元/趟來回共
14000元,可搭乘31員,可邀集友團同車出發,
以節省費用,參加人員請於10月9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三)稚齡童軍及幼童軍團:團集會工作討論,處理編隊事宜。
二、討論事項:(一) 97年 9月27-28日22週年團慶檢討
1.團慶餐會與表演場面太亂,解決此一問題未來考慮之作法:
(1)因音響音量太小,故觀眾的注意力會易不集中,爾後應
注意會場音響之效果。
(2)加強隊輔的功能,改善小隊之秩序,並於會前告知隊輔注意。
2.報到後家長的時間安排有空缺,活動設計不夠週全可改善,
時間空缺謝謝美慧主任及志穗大哥的及時協助。
3.團體拍照的隊形安排,可以考慮改以身高來排列,較為妥善,
以避免有伙伴被遮擋到。
4.團體照活動參加者當日即可拿到,並可與參與伙伴互留簽名,
反應熱烈獲得好評,謝謝淑媚的好點子,及蕙玲的用心製作,
往後重大活動可參考比照。
5.分站關主之飲用水,事務組應事先準備。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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