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快樂團的 ~ 定期集會與活動 ~

 


集會與活動


(一)總團集會:總團集會或活動每半年舉行一次,全體團員須出席參加。


(二)分團團集會:分團團集會為例行之正式集會,每個月舉行一至二次,


                     各團團員須出席參加。 (目前為每月第三個星期日下午1:30點)


(三)團務會議: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三晚上7:30在民族國小會議室舉行。


(四)服務員(團員家長)教育訓練


   1.由總團於各團團集會時間規劃服務員訓練課程,安排有關童軍概念、童軍技能、
     活動帶領技巧、活動規劃等課程,聘請該領域專業人員擔任講師進行授課,未協
     助團集會之服務員及團員家長必須參加。


   2.於招收新團員後三個月內,安排木章基本訓練、木章訓練等童軍知識、技能訓練,
     各分團未接受過訓練之服務員及新進團員家長必須參加訓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