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82(快樂童軍)團99年5月第一次服務員會議記錄 | |||
日期 | 19:00至20:30 | 地點 | 民族國小 圖書室 |
主持人 | 何家傑 伙伴 | 記錄 | |
與會人員 | |||
會議目的 | 每月固定服務員會議,總團及分團事務報告、討論 | ||
會議程序 | 一、主席致詞 二、各組報告 三、討論 (一)98年團慶技能章頒授案 (二)99年下半年工作重點案 (三)組團參加台北市童軍大會案 (四)聘民族國小校長任本團顧問案 (五)團集會活動場地案 (六)幼童軍服裝調整案 (七)7-8月份辦理考驗營案 (八)團慶地點現地會勘案 四、臨時動議 五、主席結論 六、散會 | ||
會議內容 | |||
一、總團各組工作及財務報告(摘要) 總務組:春遊節餘款如何處理? 決議:全數納入總團運用;並請總務組納帳管制於相關會議中報告團費運用情形。 二、討論 (一) 98年團慶技能章頒授案:請各分團於 (二) 99年下半年工作重點案:9月份團慶由童軍團籌辦;10月份全國社區童軍大會由幼童軍團籌辦;跨年晚會由稚齡團籌辦;均由各分團長任總召,分團服務員及團員配合籌辦;請各分團長於六月份服務員會議提報工作節點表及分工表。 (三) 組團參加台北市童軍大會案:本案俟台北市童軍會細節規劃資料到團後,再行研議。 (四) 聘民族國小校長任本團顧問案:全數表決通過,請林志穗總團長辦理後續事宜。 (五) 團集會活動場地案:原則上,單數月以童軍活動場地為本團團集會位址(請童軍團於雙數月團集會時將次月團集會地點確定,以利各分團配合),雙數月在民族國小實施。 (六) 幼童軍服裝調整案:本案表決不通過。 (七) 7-8月份辦理考驗營案:因九月團慶將辦理考驗活動,故7-8月份將不辦理過夜考驗活動;請活動組規劃7-8月份整日活動行程,並於六月份服務員會議中提報規劃情形。 (八)團慶地點現地會勘案:經與會夥伴決議,現地會勘地點為石硦(嘉義縣)、東山(台南縣)及墾丁(屏東縣)等三地,將於五月廿一日派員先行前往石硦及東山兩地現勘;墾丁資料請活動組採資料搜整方式實施,相關勘查資料,請相關人員於六月份服務員會議時摘要報告。 三、臨時動議 (一)本團過夜活動行程退費問題:囿於本團現行活動簡章未將退費標準納入!若夥伴報名後因故無法前往,無依據可退費,建議爾後將退費標準納入報名簡章內? 決議: 1.本次春遊若夥伴因故無法前往,本次個案處理,以其所繳總額五分之二退費。 2.請童軍團於本次團慶活動簡章中納入退費標準,退費標準請參據旅行社退費標準訂之;各分團辦理活動請將童軍團律定之退費標準納入簡章內。 3.爾後辦理各項活動其總額百分之十納入總團行政作業費,作為現地勘查、服務員補助及行政作業費用。 (二)服務員會議召開問題:每月第一週星期三晚上召開會議,其主要目的是總團、分團、服務員及家長間的溝通,但開會時間似乎參與的夥伴並不熱烈,而且總團似無方向要與夥伴溝通;若無必要性,是不是把這個會議併入團集會後之成人領袖會議一併召開即可。 決議: 1. 服務員會議好不容易漸成定形,實不宜輕易廢除!為強化夥伴參與度,將時間由原來星期三晚上七時,延至星期三晚上七時卅分,請夥伴能踴躍出席。 2. 如各分團長無法與會,請委派分團服務員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與表達分團對團務看法。 (三)會議時能有醒目的夥伴協助照顧小孩:夥伴開會時,建議總團能擇派著顯著服裝人員協助照顧孩童,維護安全。 決議: 1. 爾後開會時將協請夥伴維護孩童安全。 2. 請總務組購買醒目背心,以利執勤夥伴穿著及識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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