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童軍總會 88水災救災協調中心組織要點

 















童軍總會88水災救災協調中心組織要點
一、童軍總會成立救災協調中心總部,配合政府救災工作擬定救災計畫,並協調各縣市童軍會辦理有關工作。
二、總會救災協調中心由總會理事長擔任督導、總會秘書長擔任總指揮。
三、災區縣市童軍會配合成立當地縣市救災協調中心。建議協調中心督導由該縣市童軍會理事長擔任、總幹事擔任總指揮。
四、總會另外統合南區受災縣市救災工作,有效分配救災資源與人力,成立南區救災聯絡中心。
五、南區救災聯絡中心,聘資深童軍服務員林志穗擔任該中心聯絡人,負責調查南區各縣市(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嘉義縣、台東縣)救災需求、研擬設立服務據點、協調童軍救援服務隊人力等工作,期童軍服務隊能深入災區,完成救災工作目標       。
六、本要點陳報救災協調中心總指揮核可。
訊息發布人:童軍總會主任幹事兼代副秘書長張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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